赵湾初中政风行风评议专题网站正式开通
今天是:
旬阳县2008年乡镇基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方案
2008-06-28 13:47:38
旬办发[2008]17号
中共旬阳县委办公室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旬阳县2008年乡镇基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旬各单位:
《旬阳县2008年乡镇基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全县乡镇基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中共旬阳县委办公室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19日
───────────────────────────────────────────
抄送: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纠风办(增发:各乡镇站、办、所)。
───────────────────────────────────────────
旬阳县2008年乡镇基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安康市2008年乡镇基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方案》精神,今年在全县全面推行乡镇基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乡镇基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和乡镇基层效能建设的有效举措,是密切联系群众,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从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深刻认识开展乡镇基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评议,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加快转变乡镇职能,为建设现代河源文明、实现旬阳率先突破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三创”精神,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着力解决乡镇基层干部在宗旨观念、服务群众、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一支“作风优良、行为规范、本领过硬、群众欢迎”的基层干部队伍。通过评议,让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
三、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基本原则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评议工作由乡镇党委统一领导,乡镇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县级主管部门全力支持,乡镇纪委组织协调,坚持“属地评议、分类指导、评议机制科学合理、评议程序规范可行、纠建并举、标本兼治、重在建设”的原则。
四、政风行风评议的范围及方式
评议范围为:各乡镇所属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管理办公室、经济管理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站、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社会保障服务站、文化服务站;辖区内的高中、初级中学、中心小学、财政所、司法所、卫生院、国土资源所、法庭、公安派出所、交警值勤中队、林业派出所、畜牧兽医站、烟站、信用社、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工商所、供电所、电信分局、邮政支局。从2009年起评议工作延伸至各乡镇村(社区)委会。
评议工作分为问卷测评和集中评议两种方式。问卷测评由乡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对列入评议范围的单位政风行风开展1次问卷测评活动。总人口在2万人以上的乡镇,发放测评问卷不少于1000份,2万人以下乡镇问卷发放不少于500份,其中群众代表不少于参评人员的70%,问卷测评结果向社会公示。
集中评议由乡镇党委、政府根据问卷测评结果和工作需要,按照问卷测评单位数的40%确定为集中评议单位。重点是行政执法单位及公共服务行业,特别是群众高度关注或在政风行风方面有反映的行业和单位。
五、政风行风评议的工作步骤
评议工作共分四个阶段分步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
1、各乡镇成立基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信箱,制作政风行风评议公示栏;
2、制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评议范围、评议方式和工作步骤;
3、召开动员大会,部署评议工作;
4、开展政风行风问卷测评,在乡镇政风行风评议公示栏公示测评结果,反馈测评意见和建议;
5、确定集中评议对象;
6、制定政风行风评议代表管理办法,选聘、培训评议代表。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20日至6月10日)
被评议单位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调查问卷、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测评意见和建议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进行整改,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报所在乡镇评议办公室备案。
(三)集中评议阶段(6月11日至6月30日)
1、评议代表3人为一个评议小组,负责2—3个单位的集中评议工作,采取听、看、查、访等方式对被评议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开展调查,形成评议报告。评议报告应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政风行风建设基本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等四部分内容。
2、召开评议大会。着重围绕干部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行政执法和收费行为的规范情况、为民服务情况、工作绩效等重点,召开评议大会,集中开展评议。评议大会的主要议程包括:被评议单位汇报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评议代表发言、现场质询、与会人员进行满意度现场测评。
3、评议等次。评议设“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测评“满意” 率达90%以上的为“满意”等次;“满意”率在50%以下或“不满意”率在30%以上的为“不满意”等次;其余为“基本满意”等次。
4、公布评议结果。将评议结果在乡镇政风行风评议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评议对象属于县级部门派驻单位的,将评议结果抄送其县级主管单位,并报县纠风办备案。
5、评议结果运用。评议结果作为对该单位及其负责人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各类综合考核及先进表彰的重要依据。对评议等次为“不满意”的单位,该单位当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各类综合考核不能被评为先进单位,该单位负责人当年不能被评为先进个人、年终考核不能被定为“优秀”格次。
(四)整改提高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
1、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被集中评议单位针对征求意见和集中评议反映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确定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切实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措施和进行整改的情况,要在本单位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解决实际问题,巩固整改成果。对评议工作中群众反映和提出的问题,被集中评议单位要逐个认真研究解决。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找准症结,采取措施,集中力量切实解决;对需要一定时限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群众说明解决问题的时限和责任人;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作出说明,做好解释工作。要通过解决实际问题,让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带来的变化和进步。被评为“基本满意”等次的单位,整改期限不超过一个月。对问题较多、群众意见反映强烈、评为“不满意”等次的单位,由乡镇政府或其县级主管部门对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进行核实,问题属实的,要责令其认真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整改期限不超过三个月。整改结束后,由乡镇政府会同其县级主管部门或县纠风办组织检查验收。
3、完善工作制度,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各乡镇站办所要在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建立政风行风建设目标,设立涉农收费公示栏,接受人民群众监督;针对工作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不足,要进一步完善政风行风建设各项制度。制度应包括:综合目标管理制度、民主理事制度、服务承诺制度、述职评议制度等内容。
4、做好评议整改“回头望”,扩大整改成果。民主评议乡镇基层政风行风工作,必须把见实效放在突出位置并贯穿全过程。整个评议工作结束后,被评议单位要积极开展为期20天的评议整改“回头望”工作,通过开展评议整改“回头望”,确保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得到落实。县纠风办要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深入乡镇开展明查暗访,对整改不力、效果不明显,群众仍不满意的单位,各乡镇或其县级主管部门要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问题严重的要重新组织评议。
六、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乡镇基层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乡镇人民政府纠风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纠风工作机制,切实抓好指导协调,严格考核奖惩,确保评议工作不走过场,达到预期效果。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切实负起行业行风建设的责任,积极支持配合乡镇组织的评议工作,努力形成乡镇和县级主管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严肃工作纪律。在评议过程中,各乡镇要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创新和完善评议工作方式方法。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评议工作的积极性,规范工作程序,坚持评议标准,做到“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确保乡镇基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